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把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系统谋划、统筹推进,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行动自觉,坚持能动司法,真正把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多元共治。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将理念从“司法办案为主”转向“司法办案与参与治理并重”,从观念上调动法官的积极性,提高法官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要坚持多元解纷,做实“非诉挺前”,做实“调解优先”、做实“速裁支撑”、做实“精审兜底”,全力打造高效多元化解纠纷的“主阵地”。要夯实基础建设,满足群众需求。全力打造基层治理“桥头堡”,不断优化人民法庭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人民法庭服务能力,因地制宜打造出一批具有浓厚当地特色,立得住、叫得响的人民法庭品牌。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贴近群众的优势,自觉践行“三个便于”、落实“三个服务”,推动“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全覆盖,深化“互联网+诉源治理”模式,快速处理纠纷,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新期待和新要求。要强化审判监督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审判质量管理指标,紧盯警示、异常指标,深入细致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吃透标准、谋细抓实,确保核心指标进入合理区间,争取更多指标进入优异区间。牢固树立起“大审判管理”理念,强化全过程监督,深入推进院庭长“四类案件”监管和“阅核”工作机制,力促全面提升审判执行质效。要加强对下监督指导,充分运用法答网、案例库、实地调研、通报督促等方式,进一步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完善机制,提升全市两级法院整体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