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依法能动履职 倾力调解“刑附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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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依法能动履职 倾力调解“刑附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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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5/9 16:23:46 阅读次数:843

近日,白银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前成功调解一起因交通肇事引发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促使被告人就调解达成的赔偿数额当日履行15万元,剩余60万元约定分期履行。此次调解使得被害人亲属的损失得到及时赔偿,同时妥善缓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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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5日6时36分许,被告人张某甲醉酒后驾驶长安牌小型普通客车,沿白银区南环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南环路进水川路西490米处时,车辆与前方同向行驶的张某乙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碰撞,致张某乙受伤,两车受损,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张某乙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白银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张某甲醉酒驾车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69.7mg/100ml。经甘肃三联司法鉴定所鉴定,张某乙系交通事故巨大钝性外力主要作用于腹部,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经白银市公安局白银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张某甲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乙无责任。

2024年3月13日,白银区检察院以被告人张某甲涉嫌交通肇事罪起诉至法院。受理该案后,白银区人民法院告知被害人张某乙亲属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张某乙亲属遂即向法院提起诉讼。

审理过程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人张某甲愿意赔偿被害人张某乙家属的经济损失,双方之前私下就民事赔偿进行过协商,但因赔偿数额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掌握该情况后,承办法官、法官助理结合张某甲的经济条件,多次向双方当事人详细释明了各项赔偿项目及标准的依据,告知被害人张某乙亲属应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主张赔偿,并针对赔偿金额努力在双方之间寻找最佳平衡点。经过庭前多方释法说理和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了一致意见。

近年来,白银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准确把握民事赔偿与刑罚的关系,加强诉源治理工作,对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交通肇事等涉及人身、财产纠纷的案件,主动引导当事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便在刑事案件中一并解决好赔偿问题,避免增加当事人的诉累、执行案件的流入及信访隐患的产生,着力推动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为平安白银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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