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公培训“不过退款”难兑现,靖远法院“诉前调解”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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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公培训“不过退款”难兑现,靖远法院“诉前调解”化纠纷


来源:靖远县法院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4/22 10:46:58 阅读次数:1425

伴随着考公热潮愈演愈烈,考公培训也是水涨船高,花样百出。“考试不过,退款。”成了大多数培训机构招生噱头,但这却把好多考生卷出了内伤。2024年上半年,刘某为顺利通过教师招聘考试,便报名参加了某某培训机构的网络培训,并缴纳了2.5万元的高额培训费,培训机构承诺如考生不能通过考试,全额返还培训费。可谁想到,刘某考试不过,要求退还培训费时,却遭遇了重重困难。无奈,刘某联系了几个一起培训的考生来到了靖远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寻求帮助,最终迎来新的转机。

“法官您好,我报了某某机构的网络培训课程,缴了2.5万元培训费,可是考试未通过,培训机构就是不退费,这是当时签订的《培训服务协议书》,您能帮我看看,这钱能要回来吗?我们要起诉这家培训机构,讨回公道!”考生们纷纷拿出了自己的合同,讲起了自己的遭遇。

靖远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迅速接待了这些求助考生,可是认真看完《培训服务协议书》后却犯了难。原来,该《培训服务协议书》中载明: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双方一致同意选择依法向北京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北京某人民法院起诉。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靖远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但看到考生们焦急而期待的眼神,法官决定诉前调解此案。

诉调团队组织十几名考生在调解室开了一个简短的沟通会,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并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由法院出面与培训机构协商,争取达成退款协议,如数退还所交培训费。随后,诉前调解团队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沟通联系培训机构,对其释法明理,陈述利害。终于在诉调团队的不懈努力下,培训机构认清了自身存在的违约责任,承诺分期退还考生培训费。

考生们看到退款短信后,如释重负,脸上也露出久违的笑容。“感谢靖远县法院法官运用超高的法律智慧和专业的法律技巧帮我们讨回了培训费!”考生刘某感激的说道。

诉前调解是诉源治理的主要方式之一,案件进入审判程序之前,法院综合考量案件性质及当事人情况等因素,积极组织诉前调解团队先行调解是一项灵活高效解纷止争方式,主要特点是,用时短、花钱少,有效力、可执行,不公开、促和谐。下一步,靖远县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诉源治理,以“效率促公正”理念,推动案件快立、快调、快结,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机制,使群众的司法诉求在最短时间内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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