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会宁县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护安全、保稳定、强素质、树形象,圆满完成院党组部署的工作任务。
依法惩治犯罪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积极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2023年,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46件,审结323件,判处罪犯479人,结案率93.35%,为维护县域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犯罪,审结故意伤害、强奸等案件118件;依法惩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秩序,审结贩卖毒品、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等案件67件;依法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审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案件115件;依法惩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审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冒注册商标等犯罪案件22件;坚持反腐倡廉,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审结贪污案件1件。
严格依法办案
深入推进落实“认罪认罚”
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自刑诉法确立认罪认罚制度以来,会宁县人民法院对认罪认罚案件审理进行了积极探索。2023年,共审结认罪认罚案件281件。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根据《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等规定,针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及危害结果等进行分析,规范刑事法官自由裁量权,做到类案同判。2023年以来,共判处罪犯479人,其中十年以上有期徒刑5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0人,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38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422人,其中判处缓刑308人,免于刑事处罚4人,逐步实现裁判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转变司法理念
将能动司法贯彻诉源治理全过程
转变司法理念,在审理案件时将治罪和治理并重,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将末端处理与前端治理有机结合,推动诉源治理,把“调”向前延伸。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不断创新思路,改进完善调解方法,加大调解力度,成功调解刑事附带民事类案件24件,使此类案件的被害人及近亲属及时得到赔偿,有效平息了纠纷,缓解了矛盾,促进了和谐,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此外,在审理刑事类案件中通过办案关注、思考类案成因,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发出3份司法建议书,对乡镇政府、金融机构、县公安局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治理,并对重点人群加强监管的司法建议,从而解决“一案结、多案生”问题,做到真正的“案结事了”。
积极探索尝试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全面贯彻实施“三项规程”,深入推进庭审实质化,完善证人、侦查人员、鉴定人出庭作证机制,推动形成诉讼以审判为中心、审判以庭审为中心、庭审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格局。2023年,我院依法通知证人到庭案件3件,到庭参与作证的证人6人、依法通知鉴定人员出庭案件1件2人。加强与公安、检察、监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强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用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指导侦查、起诉。
用心用情关爱未成年人
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会宁县法院全面秉持少年司法理念,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遵循,深入践行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从严从重打击性侵未成年人、侵害在校学生等犯罪,不断健全完善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体系,更大力度帮助未成年被害人恢复正常生活。对未成年人罪犯案件我院在审理时主动实施法治教育、寓教于审,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做到“宽容不纵容、厚爱又严管”,将庭审工作重点放在教育转化上,积极挽救罪错未成年人,预防再次犯罪发生。
充分保障人权
落实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全覆盖
会宁县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对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均指定会宁县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指派。自2023年3月以来,我院已通知会宁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为308名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全覆盖的落实,更好的维护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充分保障了人权,促进了司法公正。
深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
拓宽人民群众监督司法渠道
会宁县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积极适用陪审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参审作用。2023年,已审结刑事案件中,人民陪审员参审237件,参审率73.4%,各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自身人身阅历,从普通公民的善意观、正义观给法官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民间智慧”,有效的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升,陪审员在参审的同时,对案件审理的全过程也起到了监督作用。此外为拓宽人民群众的监督渠道,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等参加重大案件的旁听,强化庭审监督。
强化法治宣传
扩大刑事审判社会效果
抓好审判工作的同时,针对人民群众关心和频发的养老诈骗、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自我安全防护等,多次组织集中宣传,积极开展法律宣讲、送法进校园、法治小讲堂等活动,充分利用刑事案件审判资源和法治副校长的职责对未成年人开展普法教育。积极撰写案件简讯,参与《法官面对面》、《现在开庭》等节目录制,通过以案释法、现场普法等形式努力实现“宣传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同时让案件审理过程置身于人民群众的“阳光”监督之下,从源头上预防司法腐败,确保司法公正,最大限度实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