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法院立案庭带您了解司法确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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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县法院立案庭带您了解司法确认程序


来源:会宁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3/4/6 15:13:09 阅读次数:7137

司法确认程序



不交诉讼费也能解纠纷?司法确认程序了解一下!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对司法确认程序进行落实细化。2022年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一步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将司法确认程序适用范围从原来的仅限于“人民调解协议”,扩展至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为其他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参与社会纠纷多元化解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进一步发挥司法确认制度对多元解纷方式的促进保障作用,丰富人民群众解纷渠道,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

什么是司法确认程序?

司法确认程序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的一种。它是依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在诉讼程序之外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进行自愿性、合法性的审查,并赋予其强制执行力的非讼程序。司法确认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制。经过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件,可申请司法确认,以“诉前确”案号结案,同民事调解书具有同等效力。

司法确认程序的优势

不收费: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法院不收取任何费用,有效降低诉讼成本;

效率高:没有一审、二审的繁琐程序,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后,法院在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确认的决定,三十日内审结;

可执行:一方不履行时,另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需开具案件生效证明。申请司法确认程序后,做出的“诉前确”案号民事裁定书,具有强制执行力。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后作出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民事裁定书,与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一样,都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当事人如果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条参考

《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办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不收取费用。

《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司法确认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确认的决定。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司法确认的步骤

当事人在向法院提交材料时,可以向立案窗口的工作人员说明,需要走诉前调解程序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将案件委派至特邀调解员或特邀调解组织,调解成功且适宜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由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申请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必须是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法院特邀调解组织或特邀调解员组织调解达成的协议。

法条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特邀调解组织或者特邀调解员调解达成民事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申请司法确认的适用范围

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受理:申请确认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身份关系无效、有效或者解除的;调解协议内容涉及物权、知识产权确权的等等。案情简单、事实明了的单纯金钱给付案件可受理。

法条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五条: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一)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的;

(二)不属于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

(三)申请确认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身份关系无效、有效或者解除的;

(四)涉及适用其他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审理的;

(五)调解协议内容涉及物权、知识产权确权的。

申请司法确认,需要准备的材料

需要双方当事人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有代为申请司法确认的特别授权。提交的申请材料主要包括司法确认申请书、由调解组织或调解员确认的调解协议以及主要证据材料和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如未及时提交上述材料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当事人限期补交。如果没有及时补交的,法院可按自动撤回申请处理。

法条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一条,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本人或者由符合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的代理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提出申请。

司法确认程序对调解协议审查的范围

审查调解协议是否违反自愿、合法原则,是否有明确的可执行性。如果调解协议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公序良俗以及违反自愿原则和内容不明确等情形,法院会驳回申请。发现当事人涉及虚假诉讼的,法院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民事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法条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五十八条,经审查,调解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申请:

(一)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

(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

(三)违背公序良俗的;

(四)违反自愿原则的;

(五)内容不明确的;

(六)其他不能进行司法确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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