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对权利人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的制度。
一、 司法救助的基本原则
●坚持辅助救助
对于能够通过诉讼获得赔偿、补偿的,一般应当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重点解决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涉诉信访工作中,对权利受到侵害、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等相关符合条件的特定案件当事人,可以采取一次性辅助救济措施。对于能够通过诉讼获得赔偿、补偿的,一般应当通过诉讼渠道解决。
●坚持公正救助
严格把握救助标准和条件,兼顾当事人实际情况和同类案件救助数额,做到公平、公正、合理救助,防止因救助不公引发新的矛盾。
●坚持及时救助
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办案机关应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依据职权及时提供救助,确保及早化解社会矛盾。
●坚持属地救助原则
人民法院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由正在处理原审判、执行案件或者涉诉信访问题(以下简称原案件)的法院负责立案办理,必要时可以由上下级法院联动救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救助:
1.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造成重伤或者严重残疾,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陷入生活困难的;
2.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
3.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而死亡,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依靠被害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陷入生活困难的;
4.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造成重伤或者严重残疾,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陷入生活困难的;
5.举报人、证人、鉴定人因举报、作证、鉴定受到打击报复,致使其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陷入生活困难的;
6.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等,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陷入生活困难的;
7.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受害人陷入生活困难的;
8.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其他人员。
涉诉信访人员,其诉求具有一定合理性,但通过法律途径难以解决,且生活困难,愿意接受国家司法救助后息诉息访的,可以救助。
三、原案件相关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不予救助:
1.对案件发生有重大过错的;
如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刑事案件被害人的行为引起了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或激化了矛盾导致被告人大大提升加害程度等。
2.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查明案件事实的;
如拒绝配合公安机关或法院调查
3.故意作虚伪陈述或者伪造证据,妨害诉讼的;
4.在审判、执行中主动放弃民事赔偿请求或者拒绝侵权责任人及其近亲属赔偿的;
5.生活困难非案件原因所导致的;
6.已经通过社会救助措施,得到合理补偿、救助的;
7.法人、其他组织提出救助申请的;
8.不应给予救助的其他情形。
四、申请司法救助的程序
1.申请方式
人民法院在处理原案件过程中经审查认为相关人员基本符合救助条件的,可告知其有权提出救助申请,并进行立案准备工作,相关人员认为自己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也可向原案件承办人主动提交申请材料。
2.申请材料
救助申请人提出救助申请,一般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原案件的法律文书,但原案件尚未审结、执结的除外;
(二)救助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收入和资产状况、生活困难证明材料;
(四)是否已获得其他赔偿、补偿获其他救助的说明;
(五)实际损失(损害后果)的证明;
(六)接受司法救助后息诉信访承诺书;
(七)其他能够证明救助申请人需要救助的材料。
救助申请人生活困难证明,主要是指救助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救助申请人的家庭人口、劳动能力、就业状况、家庭收入等情况的证明。生活困难证明应当加盖出证单位公章,救助申请人确实不能提供完整材料的,应当说明理由。
对于损失特别重大、生活特别困难的,可以适当突破救助限额,但救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判决给付或者虽已判决但未执行到位的标的数额。
五、申请救助相关义务和法律责任
1.救助申请人获得救助后,人民法院从被执行人处执行到赔偿款或者其他应当给付的执行款的,应当将已发放的救助金从执行款中扣除;
2.救助申请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骗取救助金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追回;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涉诉信访救助申请人领取救助金后,违背息诉息访承诺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救助金予以追回。
实行司法救助,是保护了弱势群体人权的重要措施。为那些以“执行不能”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申请执行人无非是雪中送炭,让其感受到司法的温暖。这也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工作维护最大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本质要求,为维护胜诉权利人实体公正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