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法院:法官上门解开原被告心里的“钱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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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县法院:法官上门解开原被告心里的“钱疙瘩”


来源:会宁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3/2/9 17:31:28 阅读次数:1278

“阿姨,麻烦您给您儿子曹某转告一下,乡里乡亲的,借钱不还可不太地道,说出去人们笑话呢,我们知道您儿子有困难,欠钱不丢人,让他接听电话,再说数额不多,凑一凑就还了嘛。再退一步来讲,实在一次还不了,还可以分期慢慢还,不要故意躲债。”在曹某家中,会宁县法院河畔法庭的法官正在耐心地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党某和曹某是同村村民,2022年7月7日曹某因资金周转急需用钱,恳求党某帮忙,并承诺尽快偿还。党某手头也不宽裕,但念及二人关系要好,便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曹某出借借款。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党某向曹某催要欠款,曹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诿,甚至避而不见。久而久之,两家的关系也出现裂痕,党某无奈向法院递交诉讼材料。

法庭收到诉讼材料后,法官认真研判案情,鉴于双方系邻里关系,且关系要好,这次调解不仅要成功化解双方借款纠纷,还要把道理讲明白,把双方心中的“钱疙瘩”解开,修复二人关系。于是及时电话联系曹某,但曹某不接听电话、不回复短消息,故意躲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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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咱们去曹某家看看!”法官和书记员即刻动身,前往曹某家中。曹某外出打工,其母亲在家照顾曹某子女,法官便劝解曹某母亲转告曹某,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让其也体谅一下党某的实际困难,况且借款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如果再不还钱,就只能立案开庭审理了。见曹某母亲面露囧色,同行的书记员蹲下身体,以唠嗑、拉家常的方式摆事实、讲道理,说道:“如果开庭审理,待党某拿到生效的判决书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没有商量的余地了,法院会查封相应的财产,还有可能将曹某纳入失信人员名单,要是转移财产,甚至有可能构成犯罪……现在是诉前调解阶段,曹某应诚心诚意和党某协商处理此事,不要因为两千多元借款搞得像仇人似的,以后如何见面?”曹某母亲频频点头称是,“法官说的在理,是我儿子做的不对,我现在就给他打电话,让他将钱还给党某。”当天下午党某打电话告知法官,称曹某已向其还清借款,主动申请撤回起诉。一场借款纠纷得到妥善化解,两家人也化干戈为玉帛、重归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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