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和保障金融不良资产清收,县法院金融法庭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前提下,简化诉讼程序,强化庭前调解,大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再提速。
甘肃会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牛某某、杨某某、苏某某等三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于2022年9月中旬立案,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金融法庭法官在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向各被告进行送达。在送达过程中,了解掌握到被告对借款均无异议,但本人无偿还能力,均愿意以抵押财产协议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清偿债务。办案法官遂当即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协商解决,因案件为普通程序,需要给予当事人一定的答辩和举证期限,办案法官对被告进行了释明,被告均明确表示放弃答辩和举证期限,要求法庭当即主持庭前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甘肃会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考虑到清理不良资产进度,要求各被告在五日内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各被告也清楚自身无偿还能力,只有通过对抵押财产折价清偿债务,故对甘肃会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还款期限表示同意,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
该三起案件诉讼标的金额达4200余万元,金融法庭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简化诉讼程序,从快主持庭前调解,从立案到结案不到十天时间,即解决了借款人还款的思想压力,又推进了金融不良资产清收进度,促进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速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