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会宁县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详细翻阅案件,了解到该案中原告向被告支付第一期装修款后,双方于2021年12月签订了《装修工程合同》,被告完成地暖铺设,因受天气影响,双方商定暂停施工,待天气回暖再开工。后二人因意见产生分歧,导致房屋装修迟迟未能开工。故原告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预付的装修款。被告称其完成了铺暖、改水、拉运水泥等工程,其花费已超过预付款项,不同意返还。
法官了解情况后,积极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耐心地释法明理,并帮助原被告进行核算工程款。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解除装修合同,被告向原告退还部分预付款,案件顺利调解,矛盾纠纷得以化解。
案件调解结束后,原告这样说:“谢谢法官耐心的调解化解我们的纠纷。其实谁也不愿意打官司,但是如果有纠纷,我们希望能够心平气和的协商解决,不要选择耗时耗力的审判方式”。
法院工作任务繁重,一些当事人双方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经过法官积极调解,能够促使案结事了,不但充分尊重了当事人意愿,且极大提高了办案效率,保障当事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