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人民法院关于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通告(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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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县人民法院关于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通告(第1期)


来源:会宁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2/11/10 10:14:47 阅读次数:464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及《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会宁县人民法院郑重告知对已进入执行程序的被执行人,主动到会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申报财产、缴纳案款或协商处理,逾期申报或不如实申报财产、逃避执行、抗拒执行、隐匿转移财产等,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必要时予以拘留。对有财产执行但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之规定,将按照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进行立案查处,追究刑事责任。

怠于履行或者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将承担以下后果:

(一)人民法院将对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或实行黑名单制裁,限制其乘坐飞机、高铁、住星级酒店等高消费,禁止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装修房屋;禁止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等;对恶意逃避债务情节严重的,将通过电视、报刊及微信、抖音公众平台等新媒介予以曝光。

(二)对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依约履行的,人民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查封、冻结其名下的银行存款、支付宝、微信、保险等账户。对其名下的房屋、车辆等财产进行依法强制查封、扣押、变卖、拍卖。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将依法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案件不能执行完毕的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诚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请被执行人珍惜个人良好信用记录,积极履行义务,避免给自己的信誉和经济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失信、恶意逃债等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会宁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九日


附:

会宁县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31日—11月4日执行收案情况

序号案号
执行内容
 执行主体
1
(2022)甘0422执恢584号
给付加工费2052000元

申请执行人:甘肃群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青岛大仓防腐有限公司
2
(2022)甘0422执恢583号偿还借款32890元

申请执行人:杨迎春;

被执行人:王雪
3
(2022)甘0422执2072号偿还借款本息136640.87元

申请执行人:甘肃会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丁淑英、杨继祖、杨升祖、张庆辉
4
(2022)甘0422执2071号偿还借款21000元申请执行人:李吉利;
被执行人:张旭东
5
(2022)甘0422执2070号偿还借款71723元申请执行人:李芳;
被执行人:史庆明
6
(2022)甘0422执2069号偿还借款本息 372199.21元申请执行人:甘肃会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王锦秀、杨菊红、刘怀丽、吴凤翔
7
(2022)甘0422执2068号偿还借款本息104095.06元申请执行人:甘肃会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殷彩霞、王淑琴
8
(2022)甘0422执2067号偿还借款本息90396.03元申请执行人:甘肃会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魏国军、李芳琳、李永航
9
(2022)甘0422执2066号偿还借款本息263400.5元申请执行人:甘肃会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张宗豹
10
(2022)甘0422执2065号支付租赁费114400元申请执行人:王福;
被执行人:杨耀宗
11
(2022)甘0422执2064号偿还借款本息125330.55元申请执行人:甘肃会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张嘉宾、张明、殷彦龙
12
(2022)甘0422执2063号偿还借款本息63064.05元申请执行人:甘肃会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李博闻、杨娟
13
(2022)甘0422执2062号支付工程款81470元申请执行人:白银西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甘肃中川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陈元章
14
(2022)甘0422执2061号支付货款54381元申请执行人:赵彩萍;
被执行人:冉学礼
15
(2022)甘0422执2060号偿还借款15000元申请执行人:张水泊;
被执行人:陈玉强
16
(2022)甘0422执2057号偿还借款28672元申请执行人:郑依文;
被执行人:陈广义
17
(2022)甘0422执2052号支付劳务费6300元申请执行人:韩悌安;
被执行人:苏继秦
18
(2022)甘0422执2051号偿还借款410000元申请执行人:柴守誉、南珠;
被执行人:白银市靖会水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9
(2022)甘0422执2050号支付货款58510元申请执行人:阚玉龙;
被执行人:段旭亮
20
(2022)甘0422执2048号偿还借款20000元申请执行人:张旭乾;
被执行人:胡文轩
21
(2022)甘0422执2045号偿还借款39500元申请执行人:郭文良;
被执行人:王旭
22
(2022)甘0422执2044号偿还借款9945元申请执行人:何旺军;
被执行人:苏瑞
23
(2022)甘0422执2043号支付劳务费7700元申请执行人:郭文斌;
被执行人:蔺希忠
24(2022)甘0422执2042号支付货款3498元申请执行人:户晓军;
被执行人:乔宏伟
25
(2022)甘0422执2041号赔偿医疗费等155973.65元申请执行人:杨起明;
被执行人:徐昌
26
(2022)甘0422执2040号支付货款35400元申请执行人:马国胜;
被执行人:张泽
27
(2022)甘0422执2039号偿还借款44231.67元申请执行人:董鹏英;
被执行人:杜俊锋
28
(2022)甘0422执2038号偿还借款738000元申请执行人:康斌、张托芳;
被执行人:王有军、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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