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法官,当你下乡找老百姓调查了解情况,恰好遇到他下地归来,这时候,你应该把他手中的牛绳接过来,帮他把牛拴好,让他在一旁喝喝水、抽抽烟好生休息后,才跟他了解情况。”这番朴素的描述被认为是马锡五审判方式最经典的诠释。5月6日,会宁法院党家岘人民法庭庭前调解原告康某诉被告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2021年杨某因急需用钱,向康某借款7万余元,康某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向杨某交付借款。后杨某向康某偿还了部分借款,但对于剩余借款,经康某多次催要,迟迟不予偿还,康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为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在向杨某送达应诉材料时详细了解借款事宜,明确案件争议焦点,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情况确定庭前调解时间。但在通知到庭时,杨某却称:“我人在通渭县,有事情无法抽身离开,估计得过一段时间才能回来。”具有多年审判经验的法官,一听杨某是在故意规避诉讼,沉思片刻后,便决定前往通渭县寻找杨某,并通知康某乘车赶赴通渭县。找到康某后,承办法官借用当地街面一间简陋房屋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庭前调解工作。经承办法官耐心地释法明理,康某与杨某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二人握手言和,同时杨某认识到故意规避诉讼行为的错误,向案件承办团队及康某致歉,表示今后一定诚实守信。矛盾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会宁法院党家岘人民法庭把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穿于审判工作始终,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将法庭“搬”到社区村组、农家院落和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理,探索形成定点巡回和流动法庭相结合的便民利民模式,将“坐堂办案”变为“送法上门”。积极发动和依靠群众,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纠纷就地解决,“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深入推进诉源治理新格局,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服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新时代人民法庭职能定位,持续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