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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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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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8/19 17:01:50 阅读次数:4885

2019年度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系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理属基层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法律,法令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

2、依法审理上级人民法院交由本院审判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案件。

3、审判法律规定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依照再审程序审理的案件。

4、执行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应由白银区人民法院执行的案件和上级法院指定执行的案件、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5、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对疑难问题及时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复。

6、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7、负责全院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培训,业务指导工作及法律监督;协助地方党委依法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及人员职称的评定工作。

8、指导基层人民法院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9、承办其他应有人民法院负责办理的工作。

10、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下设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局、行政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立案庭8个业务、综合部门,一个派出法庭。现有干警及工作人员185人(其中在职人员85人,区聘合同工35人,省聘书记员35人,劳务派遣人员30人)。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表八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总收支2983.4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3.00万元、下降7.5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白银市白银区财政局拨款减少。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安排2412.36万元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安排2198.08万元对比,增加214.28万元,增幅9.75%。2019年全年支出2682.93万元,比2018年3050.87万元减少367.94万元,下降12.06%,其主要原因为按照省级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各项支出:基本支出1897万元,比2018年1901.63万元减少4.63万元,下降0.24%,项目支出785.93万元,比2018年1149.24万元减少363.31万元,下降31.6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2,807.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8.58万元,下降12.97%,主要原因是白银市白银区财政局拨款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12.36万元,占85.91%;其他收入 395.53万元,占14.09%。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75.58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2,682.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7.94万元,下降12.06%,主要原因为按照省级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各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897.00万元,占70.71%;项目支出785.93万元,占29.2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87.9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89.86万元,增长17.74%。主要原因是要是因为2019年工资调标和员额绩效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7.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4.90万元,增长18.04%。主要原因是加强预算支出力度,上年结余175.58万元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2,134.32万元,占89.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1.60万元,增长10.4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政策性增资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5.34万元,占4.8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41万元,下降16.8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其中有2人退休,1人调出,1人辞职

3.卫生健康支出69.07万元,占2.8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7万元,下降0.8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其中有2人退休,1人调出,1人辞职

4.住房保障支出68.68万元,占2.8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23万元,下降9.5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其中有2人退休,1人调出,1人辞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1.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33.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01万元,增长7.3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涨幅以及地方性奖励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267.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35万元,增长46.00%,主要原因是受理案件数量增加,经费开支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0.3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60万元,下降27.6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过“紧日子”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经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39万元,增长28.98%,主要原因是受理案件数量增加,所以经费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为加强经费管理,省财政厅对出国经费实行单项审批、切块管理制度,年初未下达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1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我院无人因公出国(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无预算无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88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以及保障机要文件收发的经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12万元,下降19.2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过“紧日子”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经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01万元,增长14.36%,主要原因是案件量增加,公务用车增加

公务接待费0.4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督导审判办案、调研等工作,督察指导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8万元,下降90.3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过紧日子”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经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7万元,增长36.00%,主要原因是接待上级部门督导审判办案、调研等工作的批次及人数增加。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14辆;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7.7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35万元,增长46.00%,主要原因是案件受理数量增加,经费开支增加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4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5万元,下降32.2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过紧日子”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641.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4.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181.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5.5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5%。主要用于采购办案办公所需办公桌椅、打印机、扫描仪、安检门以及智能审务督察系统以及诉讼服务中心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770.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总体评级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通过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建立起新型的更加完善的法院经费保障机制,以确保法院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法院完成2019年各类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完成2019年法院计划内信息网络建设和设备的更新换代。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4.2万元,执行数为402.86万元,完成预算的99.7%。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数量指标,包括法制宣传工作完成率、费用报销完成率、被装购置完成率、专用设备购置完成率、信息系统及软件购置完成率;二是质量指标,包括法制宣传覆盖率、报销合规性、被装质量合格率、信息系统及软件质量合格率等;三是时效指标,包括法制宣传工作开展及时性、报销及时性、设备采购及时性等;四是社会效益指标,包括提高案件受理率、提高民事案件调解率、提升结案率、提高办案质量等。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设备因无法满足后续工作需要未按照预算采购,二是个别出差未使用公务卡结算,三是出差控制不严,成本控制率不高,四是部门间信息共享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上报科学性,二是严格公务卡结算,三是整合案件出差,控制办案成本,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自评表见附件。

全省法院业务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为,全省法院业务费的拨付,有效补充了我院的财务缺口,缓解了办案办公经费的紧张局面,对我院落实司法为民,提升办案质量,为完善便民服务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6万元,执行数为286万元,完成预算的8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数量指标,包括物业服务保障率、费用报销完成率等;二是质量指标,包括物业服务质量、报销合规性、专用材料采购合格率等;三是时效指标,包括物业服务及时性、报销及时性、专用材料采购及时行等。四是社会效益指标,包括保障日常办公需求、推广法治宣传、提升工作效率、提升办案质量等。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专用材料采购预算制定过高,部分材料未采购,二是报销合规性有待加强,尤其是车辆停车票审核更需细致严谨,三是维修及时性有待加强,部分楼内设施维修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科学制定专用材料采购计划,提高预算执行率;二是严格各类票据审核,提高财务报销合规性;三是提高办公楼设备设施维修效率。自评表见附件。

法庭运维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法庭运维费的使用规范,较好地保障了基层法庭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今后将科学设定绩效目标,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全面提高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数量指标,包括费用报销完成率、被装购置完成率、专用设备购置完成率、信息系统及软件购置完成率;二是质量指标,包括报销合规性、被装质量合格率、信息系统及软件质量合格率等;三是时效指标,包括报销及时性、设备采购及时性等;四是社会效益指标,包括提高民事案件调解率、提升结案率、提高办案质量以及办公效率等。自评表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 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决算公开表.xls

2019年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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