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我院按照保障审判办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审判事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判法律规定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案件。
(二)按照法律规定提审由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
(三)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减刑、假释案件。
(四)审判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市中级法院审判的案件。
(五)受理不服本院及下级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再审、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六)依法审判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七)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驶指定管辖权。
(八)依法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九)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直接审判工作经验;参与地方立法活动,组织汇总相关法律草案的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综合指导全市人民法院司法统计工作。
(十)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统一领导全市法院执行工作。
(十一)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十二)对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培训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全市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十三)负责本院并领导全市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
(十四)管理全市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质装备。
(十五)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十六)管理市中级人民法院直属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十七)领导全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
(十八)承办其他应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编制部门批复“三定”方案(市委办发〔2002)44号),内设15个职能部门和政治部,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监督庭、执行局(与执行庭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研究室、司法警察支队、法医技术室、司法行政装备处、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
(三)直属事业单位
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编制部门批复“三定”方案(市编字〔1995)15号)直属事业单位1个,白银市法官培训中心。财务不独立。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省级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收入预算3342.16万元,其中:当年省级财政拨款收入3015.0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42.09万元,增长4.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为2020年员额绩效调标、省聘书记员工资调标等。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15.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3342.16万元,其中:当年省级财政拨款预算3015.0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42.09万元,增长4.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为2020年员额绩效调标、省聘书记员工资调标等,当年省级财政拨款主要是:
1.公共安全支出2637.1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83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13.1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11.9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15.0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2394.0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82.09万元,增长3.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员额绩效调标、省聘书记员工资调标等。
(二)项目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621.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60.00万元,增长10.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数字化信息化法院建设按照规划增加。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全省法院业务费;
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三)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
无。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三公经费2020年预算总支出127.87万元,比2019年预算总支出129.92万元减少2.05万元,减少1.58%。
1.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8.00万元比2019年0.00万元增加8.00万元,主要是按照2020年上级人民法院统一安排预算支出。
2. 公务接待支出6.47万元比2019年的6.52万元下降0.05万元。主要是市人民法院用于业务交流、各级法院开庭接待的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3.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43.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43.00万元比2019年40万元增加3.00万元,2020年根据我院车辆现状及办案开庭需要购置1辆执法执勤面包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40万元比2019年83.40万元减少13.00元。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和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主要用于市人民法院省内外案件调查取证、审理开庭、案年执行,以及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业务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4.培训费2020年培训费预算支出15.51万元,比2019年培训费支出16.21万元减少0.70万元。主要原因按照省财政要求压缩培训费支出。
5.会议费2020年会议费预算支出2.00万元,与2019年会议费预算支出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377.6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8.23万元,下降2.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和省上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各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48.36万元。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
2020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0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48.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2.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91.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4.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净值金额为3607.1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801.43平方米,价值162.82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1辆,价值(原值)333.63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1983.98万元。2020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781.46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0年我院拟从将资金运行预算编制正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为主要目标。从而使我院各项项目资金按照其主要用途保障法院依法履行审判执行职责的开展,办案差旅费、办案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司法警察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安全及软件购置更新等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主要对符合项目规定的案件进行情况摸底;对符合规定,并需要经费支持的项目资金额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对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保障好重点案件调查、取证审查、开庭、裁决等事项,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621.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621.0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后附明细表)。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2-1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12、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