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追求——格物致知诚意正心
胡琳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孟子.尽心下)是两千多年来一代又一代中国知识分子追求的最高境界。
作为法官,我们追求什么?善其身,而后才能善天下。
作为中国知识分子中的一个,儒学对法官来说,是深入骨髓里的。
在被视为中国传统文化代表的儒、道、佛三家之中,道家高邈,佛家空灵,而惟儒家世俗而具适应性。“三纲八目”是数千年来中国知识分子的人生阶梯。“明德、亲民、止于至善”是儒学的纲领,是其“垂世立教”的目标所在,更应是法官立身之标高。内修而外治,作为法官,与名俱来注定其外治的重任。
格物、致知、诚意、正心,儒学的每一阶梯,都是法官应该奉为信条的。“物格而后知致,知致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这就是法官的内修,修身与它相连结,就是“独善其身”,而与“齐家、治国、平天下”相连结,就是“兼善天下”。没有内修,无从外治。法官,承其职业所定,注定其外治的重任,内修就成为其必经之路。君子不器,博采众长。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乐天下乐,忧天下忧。法官如不能先善其身,将无以善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