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甘肃省靖远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省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其主要职责包括:依照法律规定审判由靖远县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审理再审和抗诉案件;对当事人不主动履行判决、裁定内容的案件进行强制执行;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机关内设机构
靖远县人民法院内设纪检监察室、政工科、办公室、执行局(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庭、立案庭、审监庭、信访办、法警队和司法行政装备科等14个职能庭室。
2派出基层法庭
靖远县人民法院派出机构8个,乌兰人民法庭、东湾人民法庭、北湾人民法庭、刘川人民法庭、大芦人民法庭、北滩人民法庭、五合人民法庭、双龙人民法庭。
二、部门汇总预算情况
2018年靖远县人民法院预算收入1271.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1.23万元。预算支出1271.23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8年靖远县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1.23万元,与2017年1251.71万元相比,增加19.52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经费标准等政策。
(二)项目支出
2018年靖远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项目支出0万,与2017年177万元相比,减少177.0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上划由省财政保障,项目经费未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
靖远县人民法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136.71万元,其中:办公费4.21万元,水电费5.38万元,邮电费8.42万元,取暖费8.21万元,差旅费69.66万元,维护费3.24万元,工会经费6.11万元,福利费8.78万元,公务接待费3.43万元,培训费3.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0万元。
五“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用:为加强经费管理,省财政厅对出国经费实行单项审批、切块管理制度,未下达年初预算,因因此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零;
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43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执法执勤车)运行维护费16.00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靖远县人民法院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7.4万元,主要采购办案办公所需的办公桌椅、执法记录仪、法庭标准化建设改造费等。
七、名词解释
智慧法院信息化建设:在最高人民法院部署推动下,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审判流程、庭审、执行信息、裁判文书等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建设,司法服务便捷、高效,法官办案透明、公正,审判管理科学、精准,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提升。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关于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的意见>的落实方案》《智慧法院建设评价指标体系(2017年版)》《人民法院信息化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办法》及10项人民法院信息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