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有温度的司法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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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有温度的司法服务窗口

白银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掠影


来源: 责任编辑:高永德
发布时间:2016/8/16 11:34:20 阅读次数:3034

打造有温度的司法服务窗口

——白银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掠影

诉讼服务中心是人民群众表达诉讼需求、开展诉讼活动、寻求司法公正的重要场所,是人民法院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的重要途径。白银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着力以“擦亮窗口、把好关口”为目标,坚持诉讼服务从“心”开始,微笑与真诚随行,热心与满意同在,加强诉前调解,强化工作规范,用心打造有温度的司法服务窗口。

强化诉前调解,打造和谐窗口

“邻居借了我3000块钱,说好的年底玉米卖了就还,这都快2年了,我都催了好几次还不还,我本来想打官司告他,没想到在立案前,法官就耐心调解,邻居当场还了钱,关系也和好如初了”武川乡农民陶某激动地说。今年,白银区法院积极推进诉前调解工作,旨在密切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将一部分纠纷化解在立案阶段,最大限度缓解当前案多人少的压力,减轻群众诉累,为群众开通一条更加经济、便捷的纠纷处理绿色通道。在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中,不断探索调解新思路,将具有心理咨询资质、多年从事民事调解工作,业务精湛、经验丰富、协调能力强的3名法官,调整到立案信访窗口,强化诉讼服务中心诉前调解工作。当事人在申请立案前,可以直接到诉前调解窗口申请调解,若其中一方表示不愿调解或终止调解,可及时登记立案。诉前调解工作主要针对小额借款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继承抚养以及邻里纠纷等,诉前调解期限最长为半个月,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经过诉前调解达成协议,当事人要求出具调解书的,出具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充分发挥了矛盾纠纷“减压阀”作用,有力维护了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人文关怀,打造温情窗口

“我活了60多岁第一次来法院打官司,也不知道是什么程序。没想到,法院有人引导,服务态度也好,打官司比较方便”水川镇魏老汉充满感激地说。白银区法院针对部分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办案程序不了解的情况,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导诉岗,推行诉讼引导,指导当事人用最短时间、最低成本、最好方式参与诉讼。在诉讼引导工作中,针对社会矛盾突出,政治敏感性强,有可能导致群体性纠纷的案件,能够讲究工作方法、注意工作态度,特别对于涉及征地拆迁等集团诉讼,能积极耐心地做好疏导工作,纠正其不当的诉讼主张,克服偏激心理,防止矛盾激化及群体性上访事件,同时引导当事人通过正确的途经解决矛盾纠纷。针对部分当事人法律知识欠缺的情况,把常用的法律、法规编成通俗易懂的《诉讼指南》,并印成精美的小册子,放置在大厅供当事人取阅;针对部分当事人不会书写法律文书的情况,将法律文书格式制成展板上墙,供当事人参考。配置了桌椅、笔墨和纸张,供当事人书写诉讼文书使用。同时,还在大厅配备了自动饮水机和纸杯,供当事人在休息时饮用。同时,全面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为群众提供“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杯热茶、一把椅子”的贴心服务,始终做到接待当事人细心,听取陈述耐心,解答咨询温心,解决问题诚心,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导诉、立案、接访、调解、救助等司法服务。加强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司法救助,坚持对赡养、抚养、扶养、追索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优先办理。依法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确保“有理无钱”的贫弱群体“打得起官司”,确保“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确保打赢官司的当事人权益得到执行兑现。

强化诉权保障,打造公正窗口

白银区法院深入推进涉诉信访改革,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接待工作,限时回复人民群众申诉来信来访。同时,继续强化信访工作人员的“信访接待有理推定”理念,提高信访工作人员对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人民群众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及时反映重大、紧急来信来访,准确作出预测、预报和预警,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或最佳时机,防止矛盾激化,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建立信访信息采集制度,对来信、来访全部登记、建档,以便于查询。对于非诉讼信件及来访,根据所反映问题的类别及其主管机关,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告知当事人向有关部门反映。对于申诉来信、来访,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按照分级负责管理的原则办理。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登记立案,并告知来信、来访人等待处理结果;对虽然符合立案条件,但缺少申诉材料或法律文书的,应告知来信、来访人补齐材料;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告知当事人不予立案。对于涉诉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需要及时解决的,按照案件流程管理办法的规定,呈报院领导批转有关庭室处理,并及时回复或告知当事人,切实做到了来访有接谈、来信有回音、申诉有结果。

今年1至7月份,诉讼服务中心登记立案受理各类案件3456件,与去年同比增加699件,上升25.4%;共处理各类来信11件,接待来访639人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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