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先进树标杆 找差距促提升
——白银区法院组织全体干警收听收看黄志丽先进事迹报告会
4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电视电话会议,白银区法院全体干警收听收看了事迹报告会。
报告会上漳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漳州芗城区法院干警、漳州芗城区社区居委会主任、漳州芗城区社区居民、闽南日报社记者等5名报告团成员分别以《百姓的知心法官》《心中的标杆》《家门口的小法院》《法官胜似亲人》《同心共筑法治梦》为宣讲主题,用质朴的语言、生动的事例和真挚的情感,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讲述了黄志丽同志的先进事迹,全方位展现了一位新时期优秀法官的高尚品格和光辉形象。
黄志丽是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民一庭副庭长,她扎根基层审判一线14年,心系百姓、忠诚敬业,善用调解艺术耐心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被人民群众亲切地称为“知心法官”,曾荣获“全国敬业奉献道德模范”“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最美基层法官”等荣誉称号,日前被中宣部授予“时代楷模”荣誉称号。
树立典型学习先进是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黄志丽同志的先进事迹不仅反映了她个人的优秀品质同时也充分体现了共产党员的优良作风,诠释了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展现了人民法官的浩然正气,为法院干警树立了学习的榜样。
报告会结束后,院党组要求全院干警要学习她信念坚定、无私奉献的政治品格,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践行“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坚定做一名合格党员、合格法官的价值追求。要学习她扎根基层、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以真心、真情为群众化解矛盾、排忧解难,以亲和司法赢得群众认同。要学习她定分止争、公正司法的职业追求,始终把公平公正地审理好每一个案件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严格遵守法官职业道德,提高职业素养,维护职业形象。要学习她修身做人、干事创业的理念和方法,学做结合、知行合一,认真处理好每一起案件,扎实做好每一项工作,推动我院各项工作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