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司法促和谐
——白银市白银区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侧记
小到一个家庭,大到一个企业,乃至建立市场的诚信认知体系,这些都紧紧联系着“民生”。白银区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把民事审判工作置身于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之中去谋划、部署和发展,切实规范金融市场秩序,正确调节经济及权利义务关系,为建设法治白银区、平安白银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2012年至今年4月,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6331件,审结5486件。收结案年均增幅分别为14%和8%;今年1至4月,收结案同比分别增长47%和5%。
依法履职保发展
——依法审理权属、侵权案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和财产权,共审结权属争议和侵权纠纷案件1366件。其中:审结财产权属、相邻关系等物权纠纷211件;审结道路交通事故、医疗损害、工伤赔偿等人身权纠纷365件;宅基地纠纷等涉农案件754件。通过界定权属关系,化解权利争议,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依法审理婚姻家庭案件。共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372件。其中:审结婚姻纠纷1097件;审结赡养、抚养、收养等纠纷196件;审结继承纠纷64件。通过依法明确夫妻权利义务,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家庭关系和睦,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审理民商事合同案件。共审结民商事合同纠纷2723件。其中:审结民间借贷纠纷816件,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审结房地产买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544件,规范房地产投资开发秩序;审结股权转让、公司买卖合同纠纷408件,促进市场经济规范有序运行。
服务大局保民生
——真心实意服务企业。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领域的法律服务,引导各类市场主体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促进各类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深入企业、工业园区开展法律宣讲活动,帮助企业解决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问题。妥善审理融资租赁、保险、商业借贷等金融纠纷案件,维护了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
——切实维护民生利益。始终把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做好涉民生案件审判,积极开展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为83名进城务工人员追回劳动报酬70万元,及时充分地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活动,设立了妇女维权合议庭,共审理涉及“三留守”人员各类案件329件。
——全力维护胜诉人权益。加大对生效民商事裁判的执行力度,扎实有效开展“反规避执行”等专项活动,综合运用多种措施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对24名“老赖”进行曝光,对4名“老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力促使赖账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深化司法便民利民。加大立案信访窗口规范化建设力度,建立了“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最大限度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充分发挥西郊人民法庭和交通巡回法庭的职能作用,在各乡镇设立了巡回审判点,巡回审理各类民事案件431件,方便了农村群众参与诉讼。依法保障弱势群体行使诉讼权利,共减缓免交诉讼费用达71.4万余元,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权。
优化审判促公正
——着力规范司法行为。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实体和程序并重,依法公正审理民商事案件。严格证据裁判规则,按照合法、合理、公正、审慎的原则,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强化法官法治意识、责任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以庭审为中心,严格落实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程序制度。规范庭审行为,遵守司法礼仪,提高庭审质量,促进司法公信。
——创新矛盾化解机制。牢固树立“调解优先”理念,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构建了“233”调解工作格局,实现了粗放调解为精细调解、庭审调解为全程调解的“两个转变”,健全了社会联动调解、全员参与调解和调后释法回访的“三项机制”,创新了把“死理论”转化为“活方法”、把“冷处理”转化为“热服务”、把“坐堂问案”转化为“巡回调解”的“三个转化”,为民商事案件调解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审结的5486件民商事案件中,以调撤方式结案4233件,调撤率达77.2%。积极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利用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把各村社符合条件的人民调解员推荐选任为人民陪审员,延伸职能,参与村社矛盾化解,打造“无讼”村社。推动矛盾纠纷在诉前化解,及时确认人民调解等协议,办理人民调解等协议司法确认案件169件。
——深化审判管理监督。通过加强审判管理,逐步解决制约民事案件质效提升的深层次问题。以流程管理为核心,强化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的运用,重点把握立案、审限、结案、案卷移送等重点环节,对审判流程进行严格的全程动态监控。以绩效考核为抓手,细化审判工作任务,全面促进案件质量提升。加强案件评查,推行评查通报制度。建立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问责机制,要求承办法官向审委会释明裁判理由。2012年以来,共评查民商事案件5275件,其中一类案件5257件,占99.7%,审判质量明显提升。
——推进审判方式改革。全面推行繁简分流,简易程序适用率达91%,做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实行小额诉讼案件审理机制,85%的小额诉讼案件当天立案、当天办结,最短的可在40分钟内结案。去年,在民事三个庭试点推行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选任了6名主审法官,主审法官行使主持庭审、文书起草签发等权力,并对所办案件实行终身负责,有效促进了案件质量提升。6名主审法官共审结案件450件,当庭裁判率达90%,服判息诉率达91%。
——全面推进“阳光司法”。不断加大“阳光司法”力度,积极推行司法公开机制,除依法不能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全部公开审理。2012年以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甘肃法院网和白银区法院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1898份。完善人民陪审工作机制,加强陪审员选任和培训工作,充分发挥陪审员联系群众、监督审判的作用。全面完成陪审员“倍增计划”,选任的50名,共参审案件504件,切实保障了司法的民主参与。
狠抓队伍提素质
——强化司法能力建设。以提高实务技能为重点,依托西北师范大学等优势教育资源,邀请专家、教授开展民商事疑难案件研讨、裁判文书制作讲评、新法律法规解析等活动,不断提高民商事法官认定判断事实的能力、理解适用法律的能力和平衡利益关系的能力。建立调研课题制度,引导和鼓励法官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审判经验,提升司法水平。三年来,有189人次参加了上级法院以及我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
——狠抓廉洁司法教育。通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等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强化审务督察,积极转变司法作风,端正办案理念,增强了公正、文明办案的意识。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随案发放廉政评议卡制度,加大廉政风险点管控力度,认真查找易发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完善内控机制建设,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大力整治“六难三案”。面向全区聘请了95名廉政监督员,在本院审判执行岗位聘任了11名廉政监察员,形成内外监督合力,保持连续16年“零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