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白银区法院做了这些事(三)
——改革创新篇:落实改革部署,强化司法创新
白银区法院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加强监督制约,提高案件质效。
优化案件审理机制
按照区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试点推行轻刑快审机制,整合审判资源,实行类案专人专审,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适用法律无异议的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快审机制。适用快审机制审结刑事案件126件,占刑事案件结案总数的25%,均为当庭宣判,审限均在10天以内,大大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审判效率,得到了省市政法委的充分肯定。
强化办案责任机制
细化合议庭评议规则,以提高案件当庭裁判率为切入点,将当庭裁判率列入考核指标,努力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倒逼案件质量提升。在民事三个庭试点推行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选任了6名政治素质好、办案能力强、作风过硬、司法经验丰富的法官担任主审法官,任命了7名法官助理,推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分类管理,为主审法官配置1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作为司法辅助人员。主审法官主要行使主持庭审、文书起草签发等权力,并对所办案件实行终身负责。调查取证、庭前调解等由法官助理负责。6名主审法官共审结案件450件,当庭裁判率达90%,服判息诉率达91%。
深化审判管理机制
健全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和议事规程,明确审判委员会只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讨论,充分发挥其监督、指导和管理的职能。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对发回重审、改判案件重点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公开通报、集中讲评、责任倒查。共评查发回重审案件35件,改判案件45件。强化信息化建设,以“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为抓手,通过案件查询、审判管理、审批平台、司法统计、领导决策等功能,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流程再造,从立案、审理到执行各节点全程管控,实现动态监控实时化、信息查询便捷化、庭审考评随机化、监管工作网络化,审判管理实现了高效运行、有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