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苏君对市法院“两年内基本解决 执行难”工作作出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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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书记苏君对市法院“两年内基本解决 执行难”工作作出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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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5/9 3:47:00 阅读次数:2582

市委书记苏君对市法院“两年内基本解决

执行难”工作作出批示

 

59日,市委书记苏君在听取法院工作汇报后,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殷切期望,这对全面加强全市法院执行和法院其他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全市法院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以实际行动向市委和广大人民群众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苏书记在批示中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执行,是整个司法程序中最关键的环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切实解决执行难”,这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秩序的健康和谐,关系到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去年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先后开展了执行案款清理、“执行风暴”、涉党政涉民生、打击拒执犯罪等专项行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措施,健全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苏书记在批示中强调,解决执行难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要站在践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维护司法权威、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将解决执行难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法院系统要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和威慑力,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作,严厉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违法犯罪行为,各部门要做好协助、配合工作,带头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群策群力,综合治理,确保完成“在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任务,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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