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申请人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发放案款的公示
为进一步严格管理执行案款发放,强化执行案款管理,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防范廉政风险,确保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有序、及时高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对下表执行案款发放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2025年8月15日—2025年8月19日),案件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领款人 | 拟领金额(元) | 原因 | 是否合议 |
(2024)甘04执258号 | 白银中凯新能源开发实业有限公司 | 景泰新能永泰风电有限公司 | 古鸿(申请执行人法定代表人) | 5152198.02 | 申请执行人账户异常,授权古鸿领取 | 是 |
承办法官及电话:王翔宇 19994355299
执行局长电话:0943--8268658
监督电话:0943--8268705
二O二五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