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份工资、每一笔劳务费,都是劳动者披星戴月、汗流浃背凭着辛苦劳动获得的,如果得不到兑现,老百姓的生计就很难得到保障。近日,会宁县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两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为申请执行人的讨薪之路画上圆满的句号,真正实现司法护“薪”,解决劳动者急难愁盼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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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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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雇佣杨某在其承包的工程上从事维修工作,工程结束后,经双方结算,张某尚欠杨某劳务费18186元,因张某迟迟不予给付劳务费,杨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然张某仍未按照调解书确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杨某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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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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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经熟人介绍在何某、张某承包的工程务工,工程完工后,何某、张某一直未向胡某给付劳务费,经法院审理判决何某、张某给付胡某劳务费30000元,判决生效后,因二人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胡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全面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并采取冻结措施,限制其资金流动。被执行人发现账户被冻结后,主动联系法院,执行法官一方面向被执行人阐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从法理情多维度入手,劝说换位思考,体谅申请执行人辛苦付出却未获得报酬的艰难处境。
经过执行法官释法明理、耐心做工作,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全额给付劳务费。至此,两起劳务合同纠纷案得以圆满执结。
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一头连着民心,一头连着民生,一笔笔劳务工资是一个家庭生活保障和希望,然而,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行踪不明等种种原因,让劳动者得来不易的辛苦钱,成为久居心头的“烦薪事”。近年来,会宁县法院在处置拖欠民工工资等各类涉民生案件中,始终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工作理念,努力把司法为民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劳务工资等违法行为,让每一位劳动者都能“薪”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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