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哒、哒、哒……”随着拐杖敲打在地面上发出清脆的声音,靖远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进来了一位拄着拐杖的中年妇女,因为紧张她显得有点局促不安,不知所措。
诉讼服务中心值班人员赶紧走过去询问需不需要帮助,拄着拐杖的妇女见工作人员亲切有礼,不安的情绪明显减少。她定了定神,停顿了片刻才轻声说道:“我被村子里一家人的车给撞了,当时说的特别好,我也就想着我们自己协商解决。可是现在已经快两个月了,我的脚伤还没有好,不能走路。我的爱人被我拖累,不能去上班,要照顾我和家里。公公年龄大了,眼睛动了视力手术也需要人照顾。孩子没人接送,饭也在外面买着凑合着吃。我和我爱人都减少了经济收入,家庭生活都变的特别困难,但是撞我的人只付医药费,其余的不管,我没有办法就到法院来了,希望你们能帮帮我……”
弄清事情原委后,靖远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亲自接待了这位行动不便的妇女。在进一步沟通了解中,了解到该残疾妇女希望通过诉讼解决自身纠纷,便耐心告知了诉讼流程、步骤及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然后又亲自领她去了律师咨询室,找到了驻法院援助律师,让值班律师帮忙写好了民事诉状,并准备了诉讼所需相关材料。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忙碌,立案大厅前台工作人员便办理好立案登记手续。工作人员告诉她,“案件受理后,先不交诉讼费,案件将转交诉前调解团队进行调解,可以快速化解纠纷。”中年妇女感动的语无伦次,说:“我没想到咱们法院服务态度这么好,效率这么高,我才第一次来,对我来说千难万难的事,这么快就解决了,太感谢你们了,太感谢你们了……”
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中年妇女,近期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残联联合印发了《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保障涉残疾人案件依法及时立案,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并对涉残疾人案件进行专门标识,实现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依法提供缓、减、免诉讼费等司法救助。中年妇女听后感慨的说道,“党和政府为残疾人考虑的太周到了,残疾诉讼当事人也可以走绿色通道了……”
据靖远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随着最高法、中国残联《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的发布和《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无障碍环境建设规范》的实施,靖远县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诉源治理格局,在为残疾人提供各种精细化诉讼服务的同时,对符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的案件,在充分尊重残疾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开通了残疾人诉讼服务“绿色通道”,让残疾人享受“一站式”诉讼服务,全力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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