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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丨母牛“搬家”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 责任编辑:白银市中院 发布时间:2023/2/9 16:28:2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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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牛“搬家”

本报记者 潘 静 本报通讯员 赵芸芸 张彦峰

  1月6日,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刘琢玉接到了一个举报电话,会宁县某养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常某打算将其被法院保全的怀孕母牛偷偷卖给第三人。 
“一定把被执行人看好,这批母牛绝对不能被拉走卖掉,我们马上联系拉牛车赶赴现场。”刘琢玉说道,“快拿上执法记录仪,走!”数九寒天,室外温度低于零下十度,由于时间紧迫,团队里的其他干警甚至都没来得及穿一件厚一点的棉衣,就出门了。
“常经理,这些牛在你这牛棚,每天吃饲料,还得饲养员照顾,这都要花钱的,这些牛你最终都要交付的,如果不履行法院判决造成失信,这会影响你们公司的正常经营,得不偿失啊。”经过执行法官的轮番劝阻,常某最终放弃了偷偷卖牛的想法,同意配合执行。
干警们忙碌了一个晚上,等到这290余头母牛全部完成“搬家”,已经是第二天清晨,所有执行团队的干警没有一个人抱怨,“只要能让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兑现,再多的辛苦也值得。”刘琢玉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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