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白银法院网,今天是 2025年07月08日 星期二
  • 关注:
基层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基层动态

会宁县法院刑事审判庭提醒您,请保管好个人证件!

来源:会宁县人民法院 作者: 责任编辑:会宁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12/14 10:02:29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电子化支付已经普及我们不再担心丢现金了,可有些重要的“卡片”咱们更丢不起,诸如身份证、驾驶证、社保卡等载明个人身份信息的证件。近日,会宁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宣判被告人王某某诈骗罪一案,判处被告人王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王某某当庭表示服判。

简要案情

2015年11月9日,被告人王某某将捡拾到席某驾驶证上的照片换成自己的照片后,前往吴某某的汽车租赁公司,冒充席某的身份租赁一辆轿车,2017年3月1 日,王某某归还了租赁的车辆,因没有经济能力支付租赁费用,冒充席某给受害人吴某某出具了欠条,但迟迟不予偿还欠款。案发后,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吴某某车辆租赁费用67000元,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被告人王某某认罪认罚,已退赔受害人67000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在侦查机关依法传唤后主动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

随着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崇尚方便快捷的生活方式,市场需求的不断升级也潜移默化的改变着人们的出行方式,如今,一张身份证、一本驾驶证以及几百元押金就可以租到一辆车,满足了不少人的出行需求。但是无论是汽车租赁行业还是个人,在将车辆借给他人时应严格审查他人的资质、信用、品行以及实际用车目的;在借款给他人或者签订抵押借贷手续时,也一定要注意审核对方的身份信息和抵押物权属,对于一些真伪难辨的证件存在异议的,应当到查询核实,避免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同时提醒大家,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妥善保管好个人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社保卡等,如果不慎丢失,应当尽快向相关部门申报丢失补领,如果遇到他人冒用自己的身份信息,一定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条连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其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