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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白银市中院 发布时间:2022/2/24 9:06:5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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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系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理属基层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法律,法令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

2、依法审理上级人民法院交由本院审判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案件。

3、审判法律规定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依照再审程序审理的案件。

4、执行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应由白银区人民法院执行的案件和上级法院指定执行的案件、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5、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对疑难问题及时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复。

6、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7、负责全院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培训,业务指导工作及法律监督;协助地方党委依法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及人员职称的评定工作。

8、指导基层人民法院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9、承办其他应有人民法院负责办理的工作。

10、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机构改革后,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现有8个内设机构,政治部(机关党委)、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执行庭(局)、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另有一个派出法庭,即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西郊人民法庭。现有干警及工作人员196人(其中在职人员90人,省聘书记员35,区聘合同工34人,劳务派遣人员37人)。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部门收支为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预算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收入预算2535.7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535.7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24.06万元,增长9.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在职人员数有所增加。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35.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2535.7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2535.7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24.06万元,增长9.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在职人员数有所增加。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2190.3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02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78.6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59.7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35.7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2018.7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85.06万元,增长10.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在职人员数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517.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9.00万元,增长8.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随着案件审判和案件执行数量的增长,需增加相对应业务的支出。

1.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全省法院业务费。

2.其他项目2个,主要是全省法院法庭运行经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66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1.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36.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7.00万元,下降8.97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36.00万元比202143万元减少7万元,2022年根据我院车辆现状及办案开庭需要更新购置2辆执法执勤车,并压缩了公务用车购置支出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万元与202135.00万元持平,主要用于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省内外案件调查取证、审理开庭、案件执行,以及领取机要文件、市内因公出行等业务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4.培训费4.50万元,与上年持平。我院将继续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外省培训,积极开展线上培训,减少培训支出。

5.会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299.7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47万元,增长0.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随着案件审判和案件执行数量的增长,增加了相对应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预算无非税收入预算,2022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7.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0.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6.4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8043.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2631.4平方米,价值5159.52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4辆,价值(原值)284.09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1447.5万元。2022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30.75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空调、办公家具、执法执勤车辆购置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一级项目名称: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二级项目名称: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2)项目概况: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是法院支出中最重要的年度经常性项目,主要用于法院办案经费支出,项目主要支出内容包括办案差旅费、邮寄费、印刷费、维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以及公务用车购置等支出,以确保我院审判执行工作良好运转,提高办案能力和效率,加强司法保障,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3)立项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法发〔20114号);《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426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法发〔20189号);《甘肃省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经费资产统一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甘财行〔2017111号);《关于做好甘肃省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经费统管改革平稳推进工作的通知》(甘财行〔20183号)。

4)实施主体: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

5)实施周期:20221月至202212

6)实施计划:分季度按照预算计划支出

7)年度预算安排:计划安排资金326.00万元

8)预期总体目标:1. 按照预期计划采购执法执勤商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轿车购置1辆,加大办公设备购置,采购工作完成率达到100%,为法院审判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设备保障;2. 弥补我院办案经费,不断提高审判质效,我院本年度预计结案率达到90%以上,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68%以上,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预算公开表11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1年我院从将资金运行预算编制正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为主要目标。从而使我院各项项目资金按照其主要用途保障法院依法履行审判执行职责的开展,办案差旅费、办案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司法警察专用设备购置等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主要对符合项目规定的案件进行情况摸底;对符合规定,并需要经费支持的项目资金额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对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保障好重点案件调查、取证审查、开庭、裁决等事项,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主要是全省法院法庭运行经费、全省法院业务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涉及财政支出517.00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517.0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00万元。2022年本部门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详见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  1.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

202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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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