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判法律规定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案件。
(二)按照法律规定提审由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
(三)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减刑、假释案件。
(四)审判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市中级法院审判的案件。
(五)受理不服本院及下级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再审、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六)依法审判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七)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驶指定管辖权。
(八)依法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九)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直接审判工作经验;参与地方立法活动,组织汇总相关法律草案的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综合指导全市人民法院司法统计工作。
(十)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统一领导全市法院执行工作。
(十一)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十二)对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培训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全市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十三)负责本院并领导全市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
(十四)管理全市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质装备。
(十五)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十六)管理市中级人民法院直属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十七)领导全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
(十八)承办其他应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编制部门批复“三定”方案(市委办发〔2002)44号),内设18个职能部门,包括:政治部、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庭)、研究室、司法警察支队、司法技术处、司法行政装备处、信访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另外,还有市纪委派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
(三)直属事业单位
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编制部门批复“三定”方案(市编字〔1995)15号)直属事业单位1个,白银市法官培训中心。财务不独立。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省级一级预算单位,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收入预算3419.01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1年预算增加350.83万元,增幅11.43%,增加的主要原因:2022年度按照中央和省上相关要求人员的工资调标、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调标。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19.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3419.01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增加350.83万元,增幅11.43%,增加的主要原因:2022年度按照中央和省上相关要求人员的工资调标、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调标。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2917.66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78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118.26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225.3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19.01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2831.0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62.83万元,增长10.2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补助奖励金”有所增长。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588.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88.00万元,增加17.60%。增加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和省上预算要求做好项目预算规划。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全省法院业务费;
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三公经费2022年预算总支出112.00万元,比2021年预算总支出112.46万元增加0.46万元,增加0.41%。
1.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8.00万元与2021年8.00万元持平,主要是按照2022年上级人民法院统一安排预算支出。
2. 公务接待支出6.00万元比2021年的6.14万元下降0.14万元,下降2.28%。主要是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及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8.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43.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00万元),比2021年98.32万元预算减少0.32万元,下降0.33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43.00万元与2021年43万元持平,2022年根据我院车辆现状及办案开庭需要更新购置2辆执法执勤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00万元比2021年55.32万元减少0.32万元。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主要用于市人民法院省内外案件调查取证、审理开庭、案年执行,以及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业务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4.培训费2022年培训费预算支出31.96万元,比2021年培训费支出12.40万元增加19.56万元。主要原因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院培训计划安排加大法院业务培训力度。
5.会议费2022年会议费预算支出1.60万元,比2021年会议费支出1.6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会议召开次数及参加人数。
6.机关运行经费249.42万元,比2021年279.26万元预算减少29.84万元,下降10.69%,下降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对应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
2022年预算无非税收入预算,2022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68.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3.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23.1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2.1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净值金额为2906.4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801.43平方米,价值162.82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2辆,价值(原值)360.09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1983.98万元。2022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86.84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执法执勤车辆购置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一级项目名称:执法办案费,二级项目名称:全省法院业务费(本级)
2)项目概况:全省业务费是法院支出中最重要的年度经常性项目,主要用于法院办案经费支出,项目主要支出内容包括办案差旅费、办公费、邮寄费、印刷费、维护费、劳务费、业务资料费等。我院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等参与审判的工作机构,以确保我院审判工作良好运转,提高办案能力和效率,加强司法保障,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3)立项依据: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甘肃省检察院关于印发《甘肃省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经费资产统一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甘财行〔2017〕111号);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甘肃省检察院《关于做好甘肃省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经费统管改革平稳推进工作的通知》(甘财行〔2018〕3号);《关于法院业务费开支范围的规定》(法(司)发〔1985〕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法发〔2011〕4号);《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4〕26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 (法发〔2018〕9号)。
4)实施主体: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6)实施计划:分季度按照预算计划支出
7)年度预算安排:计划安排资金165.00万元
8)预期总体目标:1.提高审判办案质效,使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8%;2.保障法院重点工作,编辑出版《白银审判》4期,参与制作《现在开庭》电视节目,计划每周播放一次,以多种宣传方式宣传法制,提高群众法制意识。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预算公开表11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1年我院从将资金运行预算编制正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为主要目标。从而使我院各项项目资金按照其主要用途保障法院依法履行审判执行职责的开展,办案差旅费、办案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司法警察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安全及软件购置更新等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主要对符合项目规定的案件进行情况摸底;对符合规定,并需要经费支持的项目资金额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对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保障好重点案件调查、取证审查、开庭、裁决等事项,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588.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588.0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2年本部门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后附明细表)。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 : 1.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预算表
2.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
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2月24日
附件:2.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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