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下午,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学习会,专题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相关文件和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人民法院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人民法院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院党组班子成员、副县级以上干部及各部门负责人和员额法院参加了集中学习。
会议要求,要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启用“三个规定”新的记录报告平台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法院内部过问案件的规定,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对审判权监督制约的规定,划清依法监督管理与非法干预的界限,支持院庭长依法监督履职,切实提升审判质量。要正确认识案件办理中审判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等的接触,禁止在非工作场所、非工作时间发生不正常接触、不正当交往。要坚持把执行“三个规定”作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干警不断增强贯彻执行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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