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19-2021年财政收支规划和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甘财预〔2018〕65号)精神,我院按照保障审判办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审判事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现将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依照法律规定审判由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第一审、第二审案件;
审理再审和抗诉案件;对当事人不主动履行判决、裁定内容的案件进行强制执行;
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工作,对全市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组织专业培训;
管理全市法院系统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管理全市法院系统法医、司法技术鉴定与委托工作;
指导基层人民法庭建设;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机构设置
1机关内设机构
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纪检监察室、政治部、办公室、研究室、审管办、赔偿办、执行局(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庭、立案庭、审监庭、信访办、技术处、法警支队和司法行政装备处等19个职能处室。另外,还有市纪委派驻市法院纪检组。
2直属事业单位
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属事业单位1个,法官培训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9年预算收入3350.78万元,比2018年预算1905.08万元,增长73.52%,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度全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已下达至我院,二是全省法院非税收入安排的全省法院业务费、全省法院法庭运行经费及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已下达至我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72.9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77.83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3350.78万元,比2018年预算1905.08万元,增长73.52%,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度全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已下达至我院,二是全省法院非税收入安排的全省法院业务费、全省法院法庭运行经费及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已下达至我院。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948.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3.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3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50.7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2311.9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905.08万元,增长21.3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在年初部门预算中列入人员经费中。
(二)项目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561.0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61.00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年初部门预算时全省法院非税收入安排的全省法院业务费、全省法院法庭运行经费及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已下达至我院。
1、保障运转经费11个,主要是:涉法涉诉司法资金、重点刑事开庭审理办案费、法官法警服装费、办案业务费、全省法院业务费、《白银审判》等印刷费、文化建设宣传经费、信息化建设经费、物业费、设备购置费、培训费。
2、其他项目1个,全省“智慧法院”信息化项目经费。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为加强经费管理,省财政厅对出国经费实行单项审批、切块管理制度,未下达年初预算,因因此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零;
(二)公务接待费6.52万元,与上年度持平,预计国内公务接待85批次,人数1005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3.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4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0.万元,增长32.4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执法执勤用车达到报废条件,需购置2台执行办案车辆。
(四)培训费16.21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五)会议费2.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558.8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45.87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年初部门预算时全省法院非税收入安排的全省法院业务费及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已下达至我院。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19年本部门的诉讼费和执行费、罚金等严格执行汇缴省院专户。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机关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5833.3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3754.43平方米,价值3502.50万元。部门共有执法执勤公务用车15辆,价值395.48万元。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主要是:省法院重点对信息化运维经费、重点刑事案件开庭审理办案费开展绩效评价。
七、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8日
白银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456号 邮编:730900 E-mail:byzyyjs@163.com
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