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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督促国家工作人员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通 告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白银市中院 发布时间:2019/2/21 15:12:4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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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会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白银市委政法委、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和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在全市开展清理涉党政机关和党政机关公务人员尚未执行完毕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案件的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党政机关和党政机关公务人员,在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方面具有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更应该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凡负有履行生效裁判义务的被执行人为党政机关和党政机关公务人员,限于2018年6月1日前主动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县区人民法院履行义务,或如实申报个人财产,逾期不履行、不申报的,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同时在会宁县电视台、公共场所显示屏等媒介上公开曝光失信信息,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二、对失信情况一律通报其单位,同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向纪检监委、组织及上级主管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在干部入党、评先选优、晋级晋职等方面进行限制

三、对无视本通告、规避和抗拒执行的国家工作人员一律采取司法拘留、罚款措施;对涉嫌拒不如实申报财产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