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 说 “ 刁 民 ”
我有一个朋友喜欢拆字,经常说:言者,心声也;书者,心画也。心正则笔正,心乱则笔乱。一言一行,一动一静,挥毫落笔,点画勾捺,岂不从善恶,得之于心,悬之于手。我们每个人平常写字时,将大脑的思维被无意识地输送到手
指尖上去,说到底,笔性,墨性皆为人性。我受益于朋友的
说教,和古人的理论。不如对“刁民”的刁字剖析,供各看
客一笑。
“刁”字从形来看,有点像“刀”字,两个字的笔画都
只有两笔,惟一不同之处“刀”字第二笔是一撇,“刁”字的第二笔是一提,一撇一提看似平常,细穷起来很有说法。 “刀”为何叫“刀”,就是“撇”给人感觉像一把利刃,刀尖明显是对外露,使人看了不寒而栗。而“刁”字的第二笔
是“提”了一下,给人们总体感觉则似一把宝剑。《浪子侠心》中写“剑道正大,百邪皆辟,唯欲至境界”。可见莹莹的剑气是正义之气。一柄寒光四射的匕首,给人的感觉有点暗器所发之光,可以暗算他人,不怎么正大光明,我们不妨试一试用“刀”和“刁”各组一个人格化的名词,效果立即大不一样了。“刀”就成了“刀客”,“刁”成了“刁民”,持刀者为“刀客”,持剑者为“刁民”,“刀客”向来多指一些混世摩王,打家劫舍的土匪,而“刁民”则持有正义之剑,拿着法律武器,由此可见,先民制造字时就有先见之明,造字的仓吉有多伟大。从本人的拆字悟性看,“刁民”在汉语中不是贬义词,当今社会中,经常把流氓、泼皮无赖和“刁民”等同起来,給“刁民”一些非议和非难,真的以为“刁民”像流氓无赖一样,蛮不讲理,无法无天。偶尔有一天,我突发奇想,想为“刁民”平反,因而找流氓的注解。流氓是指:打架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一般的行为。行为人主观上藐视法律和社会公德,客观上实施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具有很大的腐蚀性和破坏性,流氓的具体手段和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都是一些违法活动。而无赖是指:强横无耻、放刁、撒泼等恶劣的行为作风。泼皮指流氓、无赖。可从《红楼梦》第二十四回:这倪二是泼皮,专放重利债,在赌博场吃饭,爱喝酒打架。可见流氓、无赖、泼皮和现如今的小混混差不多。
中华民族有着几千年的文明历史,不管正史也好,野史也罢,大都是王侯将相的历史,好像与老百姓无关,更何况“刁民”。其实不然,中国那么多的朝代,各朝各代的“刁民” 肯定不少,只是文人不想写,也不想提他们罢了。既然史书上没有记载,我们不如走进小说里看一看,《红楼梦》里的焦大应该算是“刁民”,他在自己受到不公道的指派时,揭穿贾府内每日偷狗戏鸡,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的丑恶现状,他凭什么敢呢?凭的是他当年跟主子出过三四回兵,把主子从死人堆里背出来,得了命,自己挨饿,将偷来的东西给主子吃,两日没得水,得了水给主子喝,自己喝马尿。
这些功劳情分,这些老资格上,乍一看,焦大的这些理
是个“理”,但实际是倚老卖老,倚功耍赖。因为理和证据是两码子事情,况且他当“刁民”的场合和对象搞错了,结果被人家捆起来,填了满嘴的马粪,所以也算不上一个合格的“刁民”。
上个世纪有关于王海打假的报道很火,王海自己还出了一本叫《我是刁民》的书。王海在这本书里讲的就是他打假的经历及结果,王海说:“我是刁民”,我三天两头跟人过不去,打官司,动不动就跟这个制假的,那个贩假的过不去。据说王海逛商场上公厕,为几毛钱打了一场官司,听起来让一般人觉得可笑,对王海那个叫板的劲儿能说什么呢?你王海不是“刁民”谁是“刁民”?你王海能说出“我是刁民”,真不愧你还有些自知之明。不过话说回来,要想当一个高水平的“刁民’,并非一件容易的事,只有真才实学方可能行,像王海,他首先依靠法律武器。据说王海对各种法律法规烂熟于心,水平远远超过一些职业律师,当然,我并不是认为律师是全是“刁民”,但如果律师中能出些“刁民”,那也是好事情。
所谓“刁民”的性格本质,我认为应有以下方面几点:
一是刁钻刻薄,得理不绕人,不占“便宜”不回头。
二是执着,一条道儿走到黑,死不悔改,看你怎么着。
三是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并通过犯你,获得报酬。来
养活我的特点。
从这几方面看,在看待和对待“刁民”时,要严格地把“刁民”和流氓划分开来。
“刁民”和流氓无赖在本质上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刁民”的手中有理、有据、有法;而流氓无赖蛮不讲理,无法无天,不要脸的大吵大闹。
所以我认为,温良恭俭让是要倡导的,“刁民”也要提一提,对那些认理不认人,善于讨“说法”的人应给予肯定及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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