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某曾于2015年10月、12月,2016年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责令接受社区戒毒三年、行政拘留15日、强制隔离戒毒二年。然而这并未让其警醒,反而做起了容留他人吸毒的事情。近日,平川区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2015年10月中旬以来,被告人陈某某在家中多次容留吸毒人员高某吸食毒品。同年11月中旬、12月26日,被告人陈某某再次容留高某在其车内吸食毒品。
另查明,被告人陈某某曾于2011年曾因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4万元。
平川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应予惩处。其曾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是累犯,依法从重处罚。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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