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当事人诉讼,解决群众在诉讼中的实际困难,会宁县法院通过巡回审判,开展送法进农村活动,实现法官与群众的“零距离”接触。
3月22日,会宁县法院河畔法庭通过巡回审判专用车,在白草塬镇二百户村二塬社对原告马某诉被告韦某离婚纠纷一案就地审理。
在本案中,由于被告韦某于2014年9月11日在煤矿打工时意外受伤瘫痪,现正进行康复治疗,不能到庭参加诉讼。法庭考虑到被告韦某身患残疾,行动不便,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进行巡回审判。开庭当天,会宁县法院到被告所在地进行了审理。法庭认为,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中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没有正确对待,及时沟通,相互理解,致夫妻关系不和,但并未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被告韦某因打工意外受伤,原告马某更应积极帮助被告康复治疗,共度难关。故当庭判决不准原告马某与被告韦某离婚。
宣判后,旁听群众纷纷表示,巡回审判既方便了百姓诉讼,又进行了普法宣传,真真切切为百姓服务,实实在在走进群众心坎。今年以来会宁县法院共开展巡回审判案件16件,当庭调解11件,宣判5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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