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年,白银区法院的那些事儿(五)
——2015年,接受监督更主动
白银区法院把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作为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坚持以监督提公信,以公开促公正,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法院工作的决议,听取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完善代表联络机制,落实定向走访联络代表工作,邀请代表视察、调研、旁听庭审105人次,为代表履职监督提供便利。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完善接受民主监督机制,及时向政协通报工作情况。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的日常联络,通过调研视察、联席会议等方式,认真听取意见。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审理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起的抗诉案件,认真对待检察建议,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强化人民陪审制度,规范参与案件审理,充分保障陪审权力。50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各类案件260件。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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