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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盗贼屡次盗窃终获刑罚

来源:平川区法院 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5/12/17 12:56:3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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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整日游手好闲,缺钱时挣钱的门路竟是盗窃,将偷盗来的钱用于挥霍及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近日,平川区法院开庭审理了白某某涉嫌犯盗窃罪一案。

经审理查明,自2013年八月份至年终期间,被告人白某某在五个月时间内,公然在白天盗窃多达五次。8月至年终,被告人白某某先后在平川区王家山镇、水泉镇实施盗窃,采取翻墙进入或撬门进入的方式,共计对五户实施盗窃,共窃得现金42750元、价值1900元的金耳环,以及价值10000余元的金项链一条、金耳环一副、银镯子一个。后盗窃成习的白某某并没有就此收手,2014年春季的一天,其翻墙进入王家山镇一农户家中,盗窃现金300元;2015年7月,其先后翻墙进入水泉镇两户农户家中,分别窃走银行卡和现金11200元,后将银行卡丢弃。2014年7月白某某曾因盗窃被行政拘留10日。天网恢恢,白某某最终在车站被公安民警抓获。

平川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白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入户窃取私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