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甲在父母离婚后随母亲一起生活,由其父亲每月支付抚养费,随着物价上涨及抚养费的拖欠,母子俩的生活更加困难。近日,陈甲将其父亲诉至法院,要求增加抚养费,平川区法院调解了该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原告及其法定代理人诉称被告拖欠抚养费15个月,而原告现开始上小学,物价上涨,母子生活困难,故提起抚养费纠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增加抚养费。经法院审理查明,原告陈甲在父母离婚后,随其母亲生活,其父陈某每月给付抚养费300元,2014年5月之后一直未支付。
在庭审过程中,平川区法院法官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耐心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动员父母亲双方为孩子的成长着想,终于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陈某在每月支付300元抚养费的基础上再增加150元,即抚养费增至450元,从11月起至陈甲独立生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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