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陪审员是法官的“咨询员”、是法官的“调解能手”、是司法的“监督员”、是法制的“调解帮手”、是法律的“宣传员”。在促进司法民主、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能力,5月14日,会宁县人民法院刘寨法庭全体干警和辖区内的5名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上,大家一致认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重要的司法制度,在审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各位陪审员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要加强学习,不断充实自己;二要合理安排,统筹本职工作和陪审工作;三要坚持培训,不让权利流于形式;四要强化大局观念,牢固树立稳定意识、监督意识和宣传意识。座谈会上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学习采取了司法解释和审判经验相结合的方法,以案说法,对重要内容进行详细讨论。
通过此次座谈,加强了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意识,提升了他们的参审能力,为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化解矛盾纠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了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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