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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迅速执结一批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6/11/18 2:17:0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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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重视  行动迅速

措施有力  效果明显

——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迅速执结一批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

自开展涉党政机关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以来,白银各级党委政府和两级法院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办法[2012]6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省委政法委《关于2016年1月至10月党政机关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有关情况的通报》部署要求,紧密结合白银市的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白银中院仅仅用了一周时间完成了省委政法委《关于2016年1月至10月党政机关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中规定的任务,执结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17件,占清案任务总数43件的39.5%,执结标的816.39万元,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债权人合法权益

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省委政法委《关于2016年1月至10月党政机关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有关情况的通报》下发后,白银中院党组高度重视,院长申怀吉亲自协调并专门安排人员向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甘孝礼作了汇报,甘书记随即作出批示:各级人民法院要发挥主力军作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协作配合,严格按时限完成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协调解决案件执行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申院长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甘书记重要批示,并就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加强请示、汇报和沟通、协调工作,最大限度地争取关心和支持,最大限度地发挥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为白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成立领导小组,落实案件任务。成立了由白银中院副院长郭金保为组长,白银中院执行局局长陶丽莉为副组长,各县区法院分管副院长、执行局长为成员的清案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的清理,对党政机关没有执行到位的生效裁判案件摸清底子,明确所有案件执行限时倒计时和个案具体要求,实行“五定一包”(定承办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重点案件领导包案),明确责任到人,建立清晰台账,制定工作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加强联动机制有效运行,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方协同的强有力的执行工作格局,确保化解执行积案的切实落实。同时,在物力、财力、人力方面为清案工作提供了充分保障。

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支持。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执行,以县级财力为后盾,全力支持本辖区内涉党政部门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化解工作。景泰县政府主要领导现场办公,就该辖区涉党政部门已和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10件案件,近300万元的债务资金,当场表示给予落实解决,同时要求被执行单位主动履行法院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未能偿还的,由县政府代为偿还,县级财政全力支持清案工作任务完成;会宁县政府主要领导在其组织召开的会宁县涉案部门及乡镇主要领导会议上强调,由涉案部门和乡镇拿出部分资金,县财政拿出部分资金,全面化解积案。

加大执行措施,确保任务完成。在这次清积活动中,始终坚持“讲政治,促稳定,顾大局,促和谐”的工作原则,市委政法委书记甘孝礼多次与县区党政主要领导进行沟通协调,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及时有效解决。市中院清案工作组组长郭金保、副组长陶丽莉多次带领检查组深入各县区与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共同协调、研究执行方案,并多次召开债务人会议,督促被执行人履行债务,有效化解案件。两级法院采取查车辆、查银行存款、查投资状况等措施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果断扣划了一批涉案政府部门的账户资金,有效推进案件执结。同时,中院执行局对辖区法院实行案件适时跟踪,了解进度进展;责任领导适时开展督查工作,扎实推进清案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任务完成。

增强了政府及政府部门领导人履行法院判决的法律意识。政法委领导及法院的执行法官们通过案件协调会、债务人会议,给涉案党政部门领导阐述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党政机关部门的领导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意识,并在行动上自觉维护司法权威,维护党委政府的形象,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法治白银建设。同时,通过这次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活动,搭建了党政部门与人民法院常态化沟通联络平台,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妥善解决行政争议,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转型跨越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