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中级人民法院“四步走”,做实自查自纠工作
根据市纪委《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巡察中发现共性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市纪发(2016)1号)精神,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四步走”的自查自纠工作。
(一)动员部署(3月10日上午)。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全面自查(3月10日-3月18日)。本次自查自纠工作实行全员参与,分级负责制,各部门对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安排部署,对照以上共性问题,举一反三,逐项开展自查,建立问题清单、工作台账,准确划分问题类别,并列出具体事例。
(三)认真整改(3月19日-3月27日)。根据自查出来的问题,坚持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抓整改,将整改责任靠实到部门每个人,明确每一个问题的整改效果要求和时限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四)汇总上报(3月28日-4月9日)。各部门要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自查问题汇总表报送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汇总形成分管部门总体自查自纠报告,本院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形成全院自查自纠报告,上报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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