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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县法院:巡回审判进乡村,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来源:会宁县人民法院 作者: 责任编辑:会宁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8/11 9:52:5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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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巡回审判职能,深入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打造人民群众“家门口”的法庭,不断推进司法审判力量下沉。近日,会宁县人民法院河畔法庭通过巡回审判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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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为一起典型的邻里纠纷案件,原告武某与被告刘某为同一村庄村民。被告刘某系某公司在会宁县河畔镇李家塬村塬边社洋芋地的看管人员。2022年10月11日,原告武某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捡拾洋芋,因此和看管人员刘某发生矛盾,双方争执下致使武某受伤住院。出院后,武某起诉至河畔法庭要求刘某赔偿其住院期间的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费用。

为及时查明案件事实,落实司法为民举措,收到案件后,河畔法庭工作人员前往原、被告家中了解情况,经询问得知原、被告二人之前就因土地放水问题产生过矛盾,后又因捡拾洋芋问题发生纠纷。考虑到双方系邻里关系,为了避免双方日后产生新的矛盾,河畔法庭决定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处理该起纠纷,并将地点选在双方所在村的一块空地。在巡回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言语激烈,承办法官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及家人的意见,引导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举证陈述,及时对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进行释法明理,动情晓理,从最初的针锋相对到最后化干戈为玉帛,最终在法庭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刘某同意赔偿原告武某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10000元,并且当场履行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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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因不法侵害公民健康权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与邻为善、邻里互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学会克制情绪,理性处理矛盾,动手解决不了问题,但会产生更大的矛盾,构成轻伤以上的,还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