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映春,男,1984年10月出生,200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政治部教育科科长。
作为一名政工干部、机关党务工作者,他紧紧围绕“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先后多次被市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2019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脱贫攻坚帮扶先进个人”,2020年被省高院评为“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被市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2022年被省高院、省人社厅评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202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
以身作则、注重表率,圆满完成组织任务
在平时的工作中,时刻都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一名政工干部来约束自己,对事业兢兢业业,勤勤恳恳,表现出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政治责任感,为其他党务工作者树立了榜样。
强责任,提升党建工作水平。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紧紧围绕“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思路,建立党员教育培训积分制管理办法,制作《党建工作月安排》,对党建各项事项做出专门部署。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推行领导带头学、干警主动学、机制鼓励学、工作融合学、组织生活学“五学”学习法。建立公开党员身份、公开工作岗位、公开党的活动和公开政治承诺的“党员四公开”制度,完善机关县处级领导干部“践行承诺立标杆”机制,在诉服中心等窗口部门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使党员亮明身份,接受群众监督。夯基础,打造全面过硬党组织。创新党建机制,完善组织设置,按照行政综合、民商事审判、刑事审判、执行工作特点,整合建立四个党支部,由党组成员、分管院领导兼任支部书记,压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建立“三会、三评、三考”工作机制”,有效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严格对照组织力提升工程和党建标准化建设要求,打造院机关“2244”党建文化阵地,形成党建工作助推中心工作“四项工程”,市直50余家单位到机关开展主题党日、警示教育等活动,有效提高法院党建品牌效应。善思考,创建党建特色品牌。创建白银法院“343”党建工作品牌,被市委组织部确定为市级党建示范点,被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确定为“一院一品”,被最高人民法院“法院队伍建设”期刊刊发推广。完善“一支部一品牌”特色,机关第一党支部被市委组织部命名为全市标准化先进党支部。
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努力提升工作质效
在具体工作中,赵映春同志总是肯钻研、能吃苦,经常加班加点,认真履职尽责,努力提升工作质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作为党务干部,赵映春同志始终按照“四讲四有”要求,真正用实际行动体现出信仰信念的力量。自觉讲政治、树信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始终做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讲规矩、守纪律。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时刻绷紧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这根弦,自觉引导党员干警牢记党规党纪、养成纪律自觉,增强组织观念、服从组织决定,真正做到把从严治党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讲道德、固品行。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崇高的道德追求,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做到忠于职守、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自觉讲奉献、有作为。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坚持立足岗位、发挥作用,在推进司法改革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在全面推进平安白银、法治白银建设中贡献自己的力量。
作为政工干部,赵映春同志始终做到坚持原则,开拓创新,服务大局,真正用实际行动体现出思想政治的保证。扎实做好政治教育。在院党组和政治部领导下,负责全院干警的日常思想政治学习,每年制定学习计划,落实学习任务,督促学习进度,检查学习效果。在近年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两个坚持”专题教育等活动中,他都圆满完成各类方案、文件、讲话、简报、亮点等材料的起草、会议的组织,对外的联络等工作。近三年完成各类文件、汇报、总结等综合性材料约850余份,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法院和院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保证了法院各项重点工作和各类主题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认真做好教育培训。每年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围绕不同岗位和工作的要求,邀请专家教授进行不同内容的讲座培训。组织书记员技能、法警技能、司法文书制作、调解方法等技能培训。依托浙江大学、厦门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省外高校开展各类综合培训,圆满配合完成国家法官学院、省法官学院、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等上级法院及本级党委政府等组织的各类调训任务。近三年共组织线上线下各类培训2200余人次。全力做好表彰奖励。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在组织深入学习先进典型的同时,发现和宣传身边的先进人物和事迹,树立典型、弘扬正气。积极向上级法院、本级党委政府等推荐先进典型,树立法院和法官良好形象。近三年来全市法院共有106个集体和470名个人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及省、市有关部门的表彰奖励。大力传播法院文化。为更好体现人文关怀,增加队伍凝聚力,改善工作状态,专门制定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定期开展文化督查检查,全面推进两级法院机关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青年干警理论学习小组、青年法官论坛等活动,组建登山、摄影、书法、瑜伽、足球等兴趣活动小组。适时开展运动会、广播体操比赛、歌咏比赛、书画摄影展、文艺晚会等系列活动,大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和文化环境。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赵映春同志始终以“踏踏实实工作、清清白白做人”的工作和生活信条,在普通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认真履行着一名共产党员的职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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