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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白银市中院 发布时间:2021/2/25 9:26:2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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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法》、《地方预决公开操作规定》、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1-2023年支出规划和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甘财预〔2020〕54号)精神,我院按照保障审判办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审判事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现将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系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理属基层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法律,法令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

2、依法审理上级人民法院交由本院审判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案件。

3、审判法律规定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依照再审程序审理的案件。

4、执行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应由白银区人民法院执行的案件和上级法院指定执行的案件、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5、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对疑难问题及时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复。

6、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7、负责全院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培训,业务指导工作及法律监督;协助地方党委依法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及人员职称的评定工作。

8、指导基层人民法院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9、承办其他应有人民法院负责办理的工作。

10、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8个,包括: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局、行政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立案庭,还有3个派出法庭。现有干警及工作人员193人(其中在职人员89人,区聘合同工37人,省聘书记员35人,劳务派遣人员32人)。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1年部门收支为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预算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预算收入2311.6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41.85万元,下降5.78%,下降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按照中央和省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项目至少压减20%。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11.6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2311.6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41.85万元,下降5.78%,下降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按照中央和省上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项目至少压减20%。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2036.63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17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78.79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78.0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11.6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1833.6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73.69万元,增长10.4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补助奖励金”有所增长。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593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15万元,下降19.39%,下降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和省上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项目至少压减5%。

1、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法院业务费。

2、其他项目2个,主要是:法庭运维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为加强经费管理,省财政厅对出国经费实行单项审批、切块管理制度,未下达年初预算,因此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零。

(二)公务接待费0.6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04万元,下降5.71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白银市白银区人民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及接待标准。我院预计国内公务接待12次,人数84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8万元,上升9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于2006年12月购置的两辆桑塔纳轿车,行程已超30万公里,使用年限已超10年,使用年限长,维修费用大,存在安全隐患,无法满足现在的执法执勤工作需求,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保障审判执行工作的完成,需要更新置换,故公务用车购置费相比去年增加43万元。

(四)培训费4.5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6万元,下降11.7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外省培训。

(五)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预计当年无会议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298.28万元,比上年度减少68.54万元,减少18.6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对应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0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0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2.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8.4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4.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9.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7241.27 万元。其中:办公用房 11606平方米,价值 4550.49 万元。共有公务用车14辆,价值252.78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12台(套)。 

七、预算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一) 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0年我单位计划对“重点案件开庭审理办案费”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主要对符合项目规定的案件进行情况摸底;对符合规定,并需要经费支持的项目资金额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对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保障好重点案件调查、取证审查、开庭、裁决等事项,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4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478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1年本部门纳入纳入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后附明细表)。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2-1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5

白银区人民法院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x

白银区人民法院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