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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关于建立党支部工作日常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白银市中院 发布时间:2019/3/1 9:55:2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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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提高全院党支部党建管理工作的执行力,确保党支部基本制度落实与活动正常开展,建立每月常态考核机制,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发挥党员干警的积极性,使支部管理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党支部日常考核积分制管理。将“三会一课”、专题研讨、党课辅导、主题党日等组织活动进行量化,实行积分制管理。

二、推行党支部工作任务月考核机制。每月28日前,政


治部、院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当月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次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院党组和党支部及部门进行通报。

三、具体工作量化。根据“三会一课”等十一项制度和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要求,进行任务量化。以下项目为要求100%完成的规定动作。

(一)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1次,每次积分2分,全年积分8分;

(二)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1次,每次积分1分,全年积分12分;

(三)党课每季度开展1次,每次2分,全年积分8分;

(四)专题研讨每季度开展1次,每次积分2分,全年积分8分,每次研讨发言人数不少于5人,其他党员干警提交书面发言材料,发言人数少或者提交材料不全的,每人次0.5分,该项不够扣减的,从总分中扣减;

(五)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以及党员定期党性分析,每年1次,积分5分;

(六)主题党日活动每月开展1次,每次积分1分,全年积分12分;

(七)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每季度开展1次,每次积分2分,全年积分8分;

(八)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每年1次,可以在民主生活会前开展,积分3分,谈心谈话没有全覆盖的,每少1名党员扣减0.5分,该项不够扣减的,从总分中扣减。

(九)党组织定期报告制度,党支部每半年向院机关党委书面汇报一次党建工作,每次积分2分,全年积分4分;

(十)开展党员党性体检,每年在“七一”前夕开展1次,积分2分;

(十一)定期汇报思想工作,党支部每两个月向院机关党委书面汇报一次工作,每次积分2分,全年积分12分;党员干警每半年向党支部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汇报思想工作全覆盖的,每次积分2分,全年积分4分,没有全覆盖的,每少1名党员扣减0.5分,该项不够扣减的,从总分中扣减;

(十二)落实党员干警集中学习制度,每月原则上集中组织开展学习1次,每次积分1分,全年积分12分,党支部书记督促党员干警记好学习笔记,学习笔记记录不完整的,每人次扣减0.5分,该项不够扣减的,从总分中扣减;

(十三)认真做好党支部工作手册和党员云平台的记录,全年积分2分,记录不规范、不及时的每次扣减0.5分,不够扣减的,从总分中扣减。

四、落实考核每月通报整改制度。对每月通报中存在的问题,党支部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将完成情况及时向政治部、机关党委汇报,对1次落实不力的党支部,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进行约谈提醒;对2次以上的,建议院党组诫勉谈话或者组织处理。

四、日常考核结果的运用。日常积分制止考核实行100分制,年底积分累计达95分以上的为优秀,95分至90分的为合格,9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推行党建工作一票否决,评定为不合格党支部的,对党支部所辖部门、部门负责人当年度不得评先评优,包括推荐优秀法官、优秀公务员以及先进工作者等荣誉,对所在党支部不予分配党员发展名额。

对考核为优秀的党支部,在表彰先进时,优先推荐党支部和党务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并对优秀党支部的入党积极分子优先考虑发展。

 

 

 

 

中共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

2019年2月26日